留个心眼识老板欠薪招数
作者:招聘编辑 日期:2014-10-27 浏览

不能把工程发包给非法包工头

案例一:数日前,某市花都某建筑工地的包工头欠下40多名打工仔2万工资后逃匿。事件发生后,由于找不到包工头,劳动部门按有关规定责成发包单位??花都某建筑工程公司垫支工人的全部工资,同时对其违反劳动合同管理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评点:对既无资金、不具备法人资格,又没有广州市建委核发进入广州施工的许可证,更无企业资质的包工头,承建商不能与其签订承包协议,只能按管理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别为小利收容不法分子

案例二:在海珠区新?镇某村,一外地人租用村屋开了一间制衣厂,欠下工人约3万多元工资逃匿。在抓不到债权人的情况下,劳监大队只能依照有关规定暂时由出租厂房的村镇垫付打工仔的部分工资。

评点:出租场地的单位在引入经营性单位时,应首先验明其合法性和实力。作为打工仔,也应认真查核用工单位的合法性才入职。

条件苛刻单位不可信

案例三:一家名为“万家”的百货商店,对招用的售货员先收取1000~2000元的“私助金”,再收取培训费数百元,这些收费全无收条。培训完毕,“不合格”的踢走,试用期工资全没有。据了解,这个商店频频招人,最多一次招近百人,足见诈骗钱财之巨。

评点:按有关法规,任何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培训费。如用人单位连这些起码的法规要求也明显违反,打工一族千万不可在这些单位就职。善于发现拖欠工资苗头。


案例四:位于天河区沙河和龙洞的两酒家,一年来,经营每况愈下,自去年5月起,员工就未足额领取过工资。至今共拖欠1000多名员工的工资近1000万元。1月18日,老板逃匿,员工食宿无着落。


评点:作为打工者,应善于发现用人单位的不良经营状况,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应及时追讨,拖欠超过一个月就要向劳动部门投诉。否则等到积重难返时才追讨,就难以追回全部欠薪了。


追讨工资要依照法律渠道


案例五:明某在白云区某鞋厂打工,老板欠了他1000多元工资,还勒令他离厂。他纠集了几位老乡教训老板。最后,他不但未讨回工资,反而因违反治安条例被罚款300元。


评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打工者应向隶属劳动部门投诉??中央、省属单位向省劳动和保障厅举报中心举报(电话:96309);市属单位和外地驻穗单位向市劳动信访举报办举报(电话:96309);区属单位向各区劳动监察中队举报。千万不能私下报复。


何必以生命代价换取欠薪


案例六:1月29日上午,海珠区某工地有3个民工爬上了38米高的吊塔,以死胁迫包工头偿还4.4万元的欠薪。经劳监等有关部门协调敦促,险情才排除。

评点: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完全有法律和执法部门作依托,法律的威力不是个人能力所能比拟的。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为宝贵呢,以生命换回欠薪,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