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的作用
作者:招聘编辑 日期:2014-10-24 浏览

三方协议非常重要,你可否知道?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毕业生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现在不一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一个参考指标。三方和派遣证挂钩,但我没有留京户口,单位签三方就要解决你的户口,所以现在单位都不签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没错,上边说的都对,所以有些朋友们就把三方协议放弃了,而只是找到工作,自己去做个打工者,然后只考虑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找法小编提醒您:认识三方协议的法律性质

关于高校毕业生所签订的三方协议,《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相关的条文予以明文规范。实践中此类纠纷,法院通常适用民法和合同法有关规定判决。《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全国人****工委的《劳动合同法解读》解释为“对于先订立劳动合同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如果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适用民法有关规定,不适用劳动法律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讲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可以看作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者协议。 当然,全国人****工委的解读也是非正式解释,在实践中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我个人认为高校毕业生所签的三方协议有一定的身份关系的存在,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从本条看三方协议适用合同法规范有些牵强。但是司法实践的处理还是应当遵守。

综上,三方协议实际上是一个短暂的过渡性协议,是为明确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预约,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下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 且看《民法通则》关于违反合同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提醒毕业生注意的是,不仅民法的相关规定要遵守,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也要遵守。如《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就是地方性规章,其第三十条规定: 就业协议签订后,若学生或用人单位违约,由违约方按就业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并由双方签署违约协议文件;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解除协议,应签署解除协议文件。学生在与新的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凭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以及原用人单位的违约协议或解除协议文件,到校就业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再重新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